住在北海道的3对同性伴侣针对日本政府不承认同性婚姻,控告政府违反宪法“婚姻自由”原则。札幌地方法院今年3月17日一审判决日本政府违宪,创下先河。
审判长武部知子在判决中指出,性倾向无法依照人的意志变更或选择,政府不承认同性婚姻,是违反宪法第14条法律之下人人平等的原则;只是国会难以立即认知到这是违宪,对于原告指控国会未订定承认同性婚的法律是违法与不作为,则予以驳回。
原告提出上诉。原告在上诉理由书中坚持认为,一审判决宪法第24条的“对实现保障人民‘追求幸福的权利’具有重要意义的‘婚姻自由’也应适用于同性恋者。”
原告指出,日本议会从2000年前后开始讨论就消除基于性取向的歧视进行立法,但就算札幌地方法院作出不承认同性婚姻违反宪法“婚姻自由”原则的判决,议会也没有进行审查以消除歧视,批评议会“忽视了其作为立法机构的责任”。
另一方面,政府坚持认为同性婚姻没有社会共识,并要求驳回上诉。作为回应,原告辩称“共识已经存在,民意调查结果和民事伴侣宣誓制度的传播证明了这一点。”
昨天(23日),札幌高等法院就此案上诉案开始进行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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